注意事项:
(1)奖项恕不接受折抵现金或是转让他人,并不得要求更换款式或其他赠品。(2)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,机会中奖商品市价高于20,010元(含)
时,需缴纳10%税金,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人个人(及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末达183天以上之本国人及外国人)不论得奖金额需负担20%税金
,本公司日后将开立扣缴凭证单。(3)中奖序号联遗失、逾期兑奖或中奖人任一阶段程序未完成或拒绝缴交应负担费用时,皆视为自动放弃
得奖资格,中奖人不得有异议。(4)本抽奖活动其余未尽事项请依现场及官网规定告示为主,远百竹北保有变更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。(5)
本券仅可使用购买台北-曼谷来回机票并透过泰国航空台湾分公司订位及购票,依机票面额抵扣TWD14,000元,若选择机票面额高于抵用
券,金额不足部分由中奖人自行补足,若选择机票面额低于折抵金额,不再退费,亦不得抵用其他费用。自付之机票服务费与额外补足之
金额将由泰国航空开立代收转付收据。(6)机票使用期限:2024年12月31日前兑换完毕。(7)抵用券须依券面规定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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